Friday, May 21, 2010

老婆猷宾

以前,我看上一个人是以第一眼印象。
以前,我说过,我的男朋友要懂音乐。要喜欢交响乐,和我聊古典音乐。可以握着我的手弹钢琴(这个比较难),和我一样喜欢harry potter.可以随时和我聊天,和我一起废废。可以让我咬。相信我的梦想。我们能像朋友哥儿们一样。

现在,没有,一个条件都没有。
但还是喜欢他。
还要降低自己哦。
为什么?两个人在一起不该是这样。

我爱他,所以让他做他自己。
但,
我也爱我自己,慢慢的我发现要爱惜自己,一定要;所以,我选择做回自己。
我已经用完了所有步伐,
够了,真的够了。
他如果要去找新的女友,去吧。
如果我无法给他他想要的,那就让其他女生给他幸福。
如果他知道,从开始到现在,
我深深爱着他,但我并不快乐,他会不会好好想一想?
他不会懂的,如果,他从来最爱的人是他自己。

我不要再附和了。
我本来就任性,还有一点骄傲。(哈哈,这个是你说的。其实这个叫自信~)
我本来个性好强。
但这一切本来再遇上他之后都没有了。
既然他这样爱理不理,
我也很累了。

我真的很喜欢原本的自己。
尽管并不完美。

你说呢?

那我就继续骄傲任性吧!(是自信!!)